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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与材料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递补名单二次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阅读:

全院同学: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如学生学籍异动,则在学院范围内递补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各班级学生申报,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评议,产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递补结果,如附表。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自20253月27日起至20253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院资助管理中心熊晓雪老师邮箱,邮箱为xiongxiaoxue@tfswufe.edu.cn。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工程与材料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5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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