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我院已进行了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现将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院资助管理中心齐玲玲老师邮箱,邮箱为qilingling@tfswufe.edu.cn。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建筑与工程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