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06号)文件精神和《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班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产生2021—2022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三天,自2021年10月20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张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816-6355377,邮箱:zhangjiaojiao@tfswufe.edu.cn。反映情况需本人亲自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建筑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