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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2学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阅读:

全院同学:     

即日起将开展2020-2021-2学期综合测评工作,本学期综合测评工作在EQ系统进行申报。
相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绩加权分

2020-2021-2学期期末成绩发布后,由校综合测评负责老师协同实验室老师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送至EQ系统后自动计算加权成绩。

二、学生活动加分

请各学生组织、各相关单位,于2021630日(周三)18前在EQ系统完成本学期所开展活动的申报和审核。逾期未进行或未完成的活动本学期不予以综合测评加分,责任由活动主办方自行承担。

三、第二课堂加、减分

第二课堂请按二课通知进行系统录入。

四、校外证书加分 

学生诚信为本,在20201226日至2021625日(周五)期间内获得的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证书,如:驾驶证、献血证等须于2021625日(周五)16前在EQ系统进行填报,申请时务必附上证书照片,注明证书的详细名称,具体操作可以参看附件1

五、校内证书和其他加分 

1、各种校级、院级学术竞赛活动。经创培中心备案,由学校、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的学术竞赛类活动的获奖,由活动组织单位统一导入名单,学生不用自行申请;  

2、大学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合格名单,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名单等由教务处提供导入,学生不用自行申请;

3、学生干部身份加分等由各用人组织提供导入,学生不用自行申请;   
  
六、综合测评数据的申诉和公示 

素拓成绩的申诉在本学期内完成。EQ系统支持实时申诉,所参与活动和项目在项目流程结束后7天以内,可以在EQ发起申诉流程,具体操作可以参考附件2

若错过实时申诉,或申诉情况特殊,不包含在以上操作说明以内的,请于202171日——20217618向各活动组织方提交附件3进行申诉。

加权成绩待下学期初查分结束后进行公示和申诉。具体要求根据到时通知为准。

七、注意事项 

本次综合测评因进行新系统,使用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先查询操作指南,不能解决的情况请截图并说明后交由辅导员老师汇总情况后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学工部后统一处理。

                                                                 

  建筑与工程学院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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