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培养,搭建理论知识与行业实操的衔接桥梁,根据学校 2025 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部署,定于第 17-18 周集中开展实践周教学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心信息
时间:第 17-18 周(共 2 周,具体以课表为准);
范围:2021 级 - 2025 级学生,覆盖 10个专业;
组织:26 门实践课程,25 名专业教师指导,教学督导组巡查。
二、课程与安排
课程分类:含职业资格融合、结构设计、智能建造、建筑设计等 7 大类;
教学安排:分两周集中排课,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个人课表为准。
三、关键要求
学生:按要求备齐资料,注重安全,按时提交实践成果;
教师:提前 1 周备好教学资料,强化安全监管,实践周结束后2日内完成总结报告提交;
班级:辅导员传达通知,协助做好安全提醒与诉求反馈。
四、考核认定
采用 “过程表现 + 成果质量” 综合评价,成绩可作为本学期联动课程平时成绩或考核成绩。
课程详细安排见附件《工程与材料学院 2025 年秋季学期实践周课程安排表》。
工程与材料学院
2025 年 12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