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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与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递补名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阅读:

全院同学:

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八条规定,“如学生学籍异动,则在学院范围内递补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筑与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有3学生因学籍异动需进行国家助学金调整,按照《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递补工作现将递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三个工作日,自2023314日起至20233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院资助工作老师齐玲玲邮箱qilingling@tfswufe.edu.cn。反映情况需本人据实告知,不接受匿名信、匿名电话。

建筑与工程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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